关于开展、报送扶贫领域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阶段性工作材料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2-26 点击数量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,为全面准确掌握去年以来全市扶贫领域开展“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议案说德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(以下简称“以案四说”)有关情况,请各党总支、各直属党支部认真总结201861日以来本部门开展扶贫领域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工作的情况,形成阶段性工作材料。工作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重点介绍典型案件的使用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,产生的积极影响,注重用事例和数据说话。

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的部门请抓紧时间开展并及时形成工作材料,并于201938日(星期五)上午1200前发送至QQ邮箱:1282283025@qq.com

 

    联系人:涂珊

    联系电话:023-61879223

 

纪委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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