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5日,我院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会议,传达全市纪检监察系统“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德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会议精神,学院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纪委副书记陈光洪主持。
会上,学院纪委副书记陈光洪同志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“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德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他要求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统筹协调、相互配合,共同做好组织保障和推动警示教育有关工作。
学院纪委书记谢涛同志传达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“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德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会议精神,并以“陶志刚案件”为反面教材,对参会人员开展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。最后,他结合学院实际对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:要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旋律不放,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;要压实责任,并向基层延伸,做好模范带头作用;要强化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,认真履职尽责。他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以身边案例为反面教材,利用支部党员大会、组织生活会等,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“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德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,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、形成机制,成为常态,纪委办将对各单位“以案四说”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会议现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