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、审计处

监察处工作职责

2019-02-27 14:36:04

1.牵头履行检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职责,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学校决定、规章制度等情况,并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保护监察对象正当行使其职权。

2.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举报,调查处置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和违反政纪案件,决定或取消案件中监察对象的处分,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;受理监察对象的自诉和申诉。

3.向学院报告行政监察工作,汇报查办政纪案件的情况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
4.负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,对学院基础建设、物资采购、干部提拔、人事调配、招生考试、财务管理、科研经费、后勤服务等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,提出监察建议

5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最后编辑: 于 2019-02-27 14:36:04